un38.3認證是什么?首先在這里詳細介紹一下,
UN38.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《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的第3部分38.3款,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,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、高低溫循環(huán)、振動試驗、沖擊試驗、55℃外短路、撞擊試驗、過充電試驗、強制放電試驗,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。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,則還須通過1.2米自由跌落試驗。
根據民航規(guī)章要求,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,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.3安全檢測報告。該報告可由民航指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,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。如不能提供此項檢測報告,民航將禁止鋰電池進行航空運輸。那么辦理UN38.3檢測認證有什么常見問題呢?
一、UN38.3認證產品范圍有哪些?
1. 各種動力鋰二次電池(如動力車用電池、電動道路車車用電池、電動工具用電池、混合動力車用電池等)
2. 各種手機電池(如鋰離子電池、鋰聚合物電池等)
3. 各種小型二次電池(如筆記本電腦電池、數碼相機電池、攝像機電池、各種圓柱型電池、無線通訊電池、便攜式DVD電池、CD和MP3播放器電池等)
4. 各種一次電池(如鋰錳電池等)
二、UN38.3有什么測試項目?
T.1高度模擬試驗
T.2熱測試
T.3振動試驗
T.4沖擊試驗
T.5外短路試驗
T.6碰撞試驗
T.7過充電試驗
T.8強制放電試驗
三、如何判定測試合格標準?
a. T.1 - T.4無質量丟失,無滲漏,無排氣,無解體,無破裂,無著火,開路電壓不低于測試前的90%
b. T.5 – T.6表面溫度不超過170℃,測試6小時內無解體,無破裂,無著火
c. T.7 – T.8測試7天內無解體,無著火
四、UN38.3對包裝要求及條件有哪些限制?
交運的鋰電池及鋰電池組如果符合如下所有條件可按非限制性物品(非危險品)運輸。如果下述任一條件無法滿足,則應按UN3090或UN3091的危險品收運要求操作:
(一)、對鋰含量的限制
1、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原電池,鋰含量不得超過1g;對于鋰離子原電池其額定瓦特小時不超過20Wh。
注:原電池亦稱做電池芯。
2、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電池,鋰總含量不超過2g,對于鋰離子電池其額定瓦特小時不超過100Wh。
上一篇:emc試驗 EMC電磁兼容測試標準是什么!
下一篇:ul認證機構 常見的UL認證模式及標準是哪些
- 歐盟發(fā)布玩具易燃性新標準 EN 71-2:2020+A1:2025
- 澳洲智能設備安全新規(guī)要求
- 2025年7月1日起,韓國MEPS能效認證新增三種電器產品管控!
- 一文讀懂 ▎《歐盟無障礙法案》(EU)2019/882
- 限值降低!POPs正式修訂PFOS管控要求
- 民航局:禁止旅客攜帶無3C標識及被召回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
- 醫(yī)療器械備案:全方位解析二類醫(yī)療器械合規(guī)流程
- 印度BIS質量控制QCOs修訂令延長,涉及HDPE/PP/PVC等眾多產品
- SDS報告依據標準即將更新為GB30000.1-2024
- 澳大利亞強制執(zhí)行AS/NZS 62368.1:2022標準